招贤镇启动“聚力招引、圆梦家乡”活动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01
为扎实推进落实县委、县政府赋予我镇振兴工业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,进一步解放思想、进位争先、敢于担当,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招贤,镇党委、政府决定,充分利用仲秋佳节期间在外工作人员返乡探亲访友之际,开展“聚力招引,圆梦家乡”活动。
1.做好在外人员联系工作。具体做到“三个一”,即托清一个底子。对在外成功人士进行全面摸底,建立招贤籍在外人员信息库,定期联系沟通,争取回乡投资。发一条祝福短信。假日期间,对本村在外成功人士发一条祝福短信,表达父老乡亲最淳朴的情感,欢迎回家。登一次家门。通过登门拜访等方式,向在外成功人士宣传家乡的投资环境、优惠政策,收集招商线索,动员他们回家乡投资创业。
2.积极走出去考察对接。成立招商小分队,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,到产业集聚的地区、在外人员集聚的地区,深入拜访企业,捕捉招商信息,积极进行对接,抢抓招商机遇,实现项目落地。鼓励支持村级外出招商活动,对外出招商并提供有效线索的,给予报销差旅费用。
3.加强项目服务保障工作。在硬件上,打造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、服务优质的生产环境。重点保障企业对于水、电、热及土地指标等要素的合理需求,搭建良好的投资创业平台。在软件上,增强服务意识,营造诚实守信、廉洁高效的投资环境。从立项到能评、环评、工商注册等手续的办理安排专人协助,为企业节约时间、提供便利,保障项目进度,确保项目早建成、早投产、早受益。
旅费用。
4.加大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力度。实行特色工作考核办法。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村级特色工作考核范围,每提报1条招商引资有效线索,年终综合考核加10分;每落地一处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,实行一票通过,直接确定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。所有落户的新建项目(含注册公司)形成的地方财政税收享受县政府下发的优惠政策,所返资金用于村级新农村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。实行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。对项目引荐人的奖励参照《莒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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